四部门联合出台10条金融措施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2-23 14:21:32     浏览量:2545194

为落实“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全方位加大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金融资源投入,提升重点区县、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措施》明确,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加大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三百”企业、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的贷款(含票据贴现)支持力度;支持归集信息数据,开发专属信贷产品,简化审核审批和放款流程,全面推广线上融资服务平台,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专区;创新推进“收购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碳挂钩金融产品、整村授信、融资租赁等产品和服务,拓宽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此外,金融机构要加大力度保障生猪、肉牛、榨菜、花椒等周期性产业融资需求,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等方式,减轻经营主体还款压力,做大活体抵押贷款、圈舍抵押贷款等业务规模。针对榨菜、中药材、生猪、肉牛、柑橘、柠檬、油菜、油茶、花椒、茶叶等重点产业链,建立金融链长制,发展供应链金融。在10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园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临近网点,高标准推进“1+5+N”金融服务港湾建设,探索开展“整园授信”。

  《政策措施》强调,强化融资配套政策支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鼓励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组织好“技改专项贷”,用好用足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政策,推动加大融资支持;逐步扩大稻谷、玉米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优化农业“保险+期货”价格保险产品,深化种业保险试点,稳步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涉农保险,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农产品质量保险、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保险,加强产业保险保障。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搭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企业发债对接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发挥食品及农产品产业生态基金引导作用,以市场化原则支持优质加工企业并购重组和股权融资;借助西部创投中心和“产科金”服务平台等载体,促进基企对接;实行拟上市企业“白名单”管理,组建企业上市服务小分队,扶持企业上市;稳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适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层”“成长层”“优选层”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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