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落马女州长钟阳,获刑十三年!

时间:2024-07-31 09:26:39     浏览量:89264

      据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29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黔南州原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州长钟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钟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遵义中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钟阳利用担任息烽县委副书记、县长,息烽县委书记,贵阳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花溪区委书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协议签订、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96万余元,其中2900万元未实际取得。遵义中院认为,被告人钟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钟阳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赃款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钟阳出生于1972年1月,江西吉安人,早年在贵阳工作,2018年12月调职黔南州,相继担任副州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21年3月任州长,2023年4月在任上被查。今年1月,由贵州省纪委监委与省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决不姑息——贵州正风肃纪反腐》披露了钟阳案详情:她常常以招商引资为由,不辞辛劳地带着某些企业老板到各地调研。表面看来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背后却是她与提“钱”来见的老板“把酒言欢”,利用项目建设谋求个人的“发展”。


钟阳自述:“我一个错误的思想观念是,从政的道路上,自己要培养一到两个信得过的商人,一方面支持他们工作,一方面也让他们能帮我解决一下身边的事情。”她只关心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企业,“无利可图”的企业则被有意“晾在一边”。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她从不关心。在专题片中,钟阳哭着说:“爸爸妈妈每年都要给我准备一道年夜菜,就是青菜煮白豆腐。开饭前都要送我一段话,说你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工作生活都要像这道菜一样清清白白的。我每年都应下了,菜也吃到肚子里了,但是没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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