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爱民之心 多办利民之事
河北唐山开平法院执法为民受人赞
中京食安网河北讯:日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俊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宗本,带领公司员工来到开平区法院,将将一面书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给了这里的法官闫大力同志。表达了该公司对这里的法官维护百姓利益,稳定一方平安的感谢之情。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唐山市丰南区俊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2年5月26日,与原中至百恒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钢板桩施工专业分包施工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北郊污水处理厂钢板桩工程分包给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辅料、包机械方式施工,合同价款预估1374800元。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将当月形象进度上报甲方,次月甲方审核后挂着,第三个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60%,工程完工后乙方出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文件,付至工程量的 8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结算总结的100%。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甲方按照实际施工量出具了完工证和施工工程结算单,双方核定工程量造价490490.5元。后来,甲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扣除了100000元工程款。但对剩余的390490.5元,甲方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迟迟不能兑现。乙方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的闫大力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从双方的实际情况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经过他一番耐心细致的工作,甲方愿意将位于丰南区的一套房产过户给乙方,抵顶欠款。乙方也欣然接受。一场水火不相容的“交战”,顷刻间,化干戈为玉帛,收到了良好的司法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