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具有从业人员多、服务产业广、融合消费深的特点,是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关键领域。尤其是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稳定物流成本、提升物流品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在物流业降本增效已经取得的成效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根本问题、提出务实举措,深度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对于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物流降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
从当前全国经济运行情况来看,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疫情对消费、投资和生产的强烈冲击仍处于消化期。加上疫情在全球广泛扩散,造成跨境贸易停摆、金融期货动荡、国际物流人流受阻,重创了全球产业分工和贸易格局,在经济结构性和周期性因素之外又增加了更多不确定性。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物流业进一步降本增效注入新动力、指明新方向。一方面,能够加快稳定国际物流市场,有效缓解当前国际货运价格上涨、服务效率下降的困境。另一方面,通过降本的传导机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物流成本,能够为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营造空间,以“新供给”挖潜“新需求”,壮大国内市场。
交通运输是物流业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将降低物流成本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从结构性成本、制度性成本、管理性成本、技术性成本、服务性成本多个维度多措并举,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物流成本取得了积极成效。《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交通运输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的延续和深化,也是交通强国建设开启后,构建“全球123快货物流圈”、促进“货物多式联运高效经济”的务实举措,践行“先行官”的历史使命。
此外,我国物流业发展长期受到市场“散、小”格局的约束,全国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占比不足0.2%。在疫情冲击下,尽管物流业出现了优胜劣汰的正向调整,但“微利求存”“散小为主”的客观特征使得物流业稳定发展的动力不足。《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切切实实为企业减负降本,不仅有利于社会就业稳定,也加速推动物流市场整合、转型。
多方合作 全链发力
物流降成本进入协同新阶段
《实施意见》围绕物流业的“瓶颈”问题,从深化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加强信息开放共享、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和推动物流提质增效6方面提出了24条务实举措,力求降低物流的制度成本、要素成本、税费成本、信息成本和联运成本,具有“多、全、实、新”的鲜明特征。
多部门合作。《实施意见》的举措分工共涉及13个有关部门,不仅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公安部等与物流业务关系密切的相关部门,还涉及了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等与物流业务关系不深,但影响较大的有关部门。通过部门合力分工协同,共同推动降低物流成本。
全链条协同。《实施意见》从物流全链条着手,提出的举措涵盖了制度、资金、土地、信息、运输、设施等物流链条的各个环节要素,旗帜鲜明地把降低物流成本的视角从单一环节、单一领域拓展到物流链条的整体成本,有利于统一和提升社会各界对物流成本的准确认识。
实举措破题。《实施意见》提出的举措敦本务实,简洁明了地提出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具体路径。针对城市配送、公路通行、用地困难等老问题,提出了“明确城市配送车辆的概念范围,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研究将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接卸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规范”“切实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对国家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等有效举措。
新方向指引。《实施意见》创新性地将要素成本、信息成本系统归纳,作为降成本的重要方向,提出了“指导地方政府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和“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等创新举措,有利于凝聚更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推动降低物流成本。
多方联动 久久为功
系统谋划物流降成本组合拳
降低物流成本是一项持续性、系统性工程,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调动各方社会力量,找准重点,从多个角度联合发力。借助《实施意见》印发后社会各界的良好反响,交通运输行业在继续大力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工作中,应围绕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举措,推动“三个协同”,做好“三个结合”,实现“三个突破”,以交通强推动物流兴、百业旺。
一是加强部委、央地、政企之间“三个协同”,发挥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分工协作,确保《实施意见》举措落地。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尤其是在“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等方面,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主动性,确保企业获得实效。建立政企之间的畅通沟通机制,加强政策宣贯和效果跟踪评估,确保政策精准有效和及时优化。
二是做好与交通强国、新基建、新业态的“三个结合”,把降本效果转化为发展成果。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支持和鼓励试点地方和企业落实并创新降低物流成本的举措,立足更加经济高效的物流成本,建设现代化的交通运输物流体系。推动降低物流成本与新基建相结合,加快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物流园区等融合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推动运输的货物、工具、场站、单证等要素全流程在线可视、即时可控,以信息流优化引领物流降成本。此外,降低物流成本要结合新业态发展趋势,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鼓励物流市场主体创新,通过网络货运、供应链等业态模式,引导物流“抱团取暖”。
三是实现多式联运、信用体系、平台建设“三个突破”,增强降低物流成本的持续动力。以多式联运作为结构调整的突破口,构建“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的运输局面,倡导更经济的运输行为。以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环境优化的突破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效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以平台建设作为信息互联的突破口,进一步强化部省两级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打破信息孤岛,解决信息共享不足、业务协同困难、便利程度不高的问题。
(作者: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 石宝林)